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治超联合执法再升级,完善全链条治超体系,推动货运行业健康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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卡车之家
04-07 20:38
[ 导读 ]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就《交通运输部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破解当前联合治超工作中权责不清晰、协作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治超联合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据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科技治超、源头监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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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近日,交通运输部办公厅发布通知,就《交通运输部 公安部关于进一步加强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通知(征求意见稿)》(简称《征求意见稿》)向社会公开征求意见,旨在破解当前联合治超工作中权责不清晰、协作机制不完善、信息共享不充分等问题,进一步提升治超联合执法规范化、制度化水平,维护货车司机合法权益,促进物流业健康发展。据悉,意见反馈截止时间为2026年4月30日。


  科技治超、源头监管,完善全链条治超体系

  2017年《治理车辆超限超载联合执法常态化制度化工作的实施意见(试行)》文件实施以来,公路治超领域长期存在的多头执法、重复罚款问题得到有效解决,各地治超联合执法工作取得明显成效。但部分地区仍存在落实不到位等问题。

  基于过往联合治超工作的成效和突出问题,《征求意见稿》聚焦定点执法、流动执法、高速入口、货运源头、信息联网、信用治理、专项行动、保障措施八大维度,推出 20 项具体任务,形成全链条、闭环式治超体系。

  具体来看,在联合执法机制与执法规范方面,《征求意见稿》明确全面落实定点联合执法。对公路超限检测站标准化建设、优化联合执法工作模式、规范联合执法工作流程进行了明确规定。同时提出,强化流动联合执法,规范了流动联合执法模式,明确了流动联合执法的重点部位,重点盯防矿山、钢厂、港口、物流园区等源头路段;加强高速公路入口联合执法,提出规范入口称重检测要求,强化治超分析监督,严查违规放行和非法驳载等行为。重申“十不准”纪律,严禁制定与全国统一认定标准不一致的地方标准、重复罚款、只罚款不卸载、违规收费等行为,原则上所有现场处罚一律引导至检测站进行,规范执法行为。

  在源头监管与信息联网方面,《征求意见稿》提出,加强重点货运源头管理。要求各地梳理本区域重点货运源头单位清单,引导重点货运源头单位,安装称重检测和视频监控等设备并联网运行,加强货车装载情况远程监管,防止违法超限超载车辆出场(站)上路,并建立完善货运源头联合倒查机制,从源头遏制违法超限超载运输。同时,加快推进信息系统联网管理。建立完善业务协同办理机制,建立健全车辆注册登记、市场准入和路面执法等相关信息共享和协同办理机制。加快推进信息系统联网建设。加快推进治超系统与公安交管系统互联互通和业务协同办理。加快完善治超系统,实现省(自治区、直辖市)内联网运行。

  此外,《征求意见稿》还明确了严格实施联动管理和强化信用治理的有关要求,并提出,加强 “百吨王” 治理。制定或完善 “百吨王” 专项治理工作方案,组织相关单位,深入开展专项治理。强化异地联合检查。定期组织开展跨区域、跨部门 “异地联合检查” 专项行动,强化相邻市(县)重要区域、重点整治路段、重点货运源头治超执法。


  重塑货运市场生态,推动货运行业健康发展

  货运行业是支撑国民经济发展的基础性、战略性产业,超限超载行为长期以来不仅破坏公路基础设施、引发交通安全事故,还扰乱了货运市场公平竞争秩序,制约行业高质量发展。而《征求意见稿》以规范执法、科技赋能、源头管控、信用约束为核心,推动公路货运超限超载治理体系实现系统性升级。这将从多个维度深刻影响货运行业,重塑货运市场生态,推动行业合规转型和高质量发展。

  首先是规范市场秩序,遏制恶性竞争

  长期以来,部分货运从业者依赖超限超载降低单位成本、抢占货源,导致合规运营企业陷入 “不超载不赚钱、一超载就违法” 的困境,行业低价恶性竞争愈演愈烈。《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将大幅抬高超载违法成本,挤压违法空间,市场将逐步回归“按里程、按重量、按成本”合理定价,合规经营企业获得公平竞争环境,行业整体运价逐步回归合理水平,推动货运市场从低价内卷向质量竞争、服务竞争转型。

  推动行业转型升级,提升发展质量

  对于企业而言,传统 “多拉快跑” 的粗放式运营模式难以为继,必须转向合规装载、安全运营、精细管理的集约化模式。企业需重新优化车辆选型、装载方案、线路规划,严格按照核定标准装载;加强车辆维护与安全管理,杜绝改装、超限等违法行为;建立内部安全管控体系,避免因个别车辆违法导致企业被纳入重点监管、信用惩戒。对于中小货运企业与个体司机,合规运营将成为生存底线,行业集中度将逐步提升,具备规范管理能力、规模化运营的企业将获得更大发展空间,推动行业整体向专业化、标准化、规模化升级。

  一是淘汰不合规车辆,推动车辆标准化。《征求意见稿》严格执行《汽车、挂车及汽车列车外廓尺寸、轴荷及质量限值》(GB1589-2016)标准,严厉打击“大吨小标”“非法改装”等行为,将促使不合规车辆逐步退出市场,引导企业和车主购置合规车辆,推动货运车辆装备水平提升。

  二是促进货运企业规模化发展。分散经营的个体车主抗风险能力弱,更容易陷入“超载求生存”的困境,而规模化货运企业能够通过集约化运营降低成本,更好地适应合规运输要求。

  《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将加速个体车主向企业整合,推动货运行业规模化程度提升,提高行业整体抗风险能力和运营效率。

  此外,科技治超的推进将推动货运行业数字化转型。

  全国治超“一张网”、非现场执法等技术手段的应用,将促使货运企业加强车辆动态管理,提升运营信息化水平,实现对车辆、货物、驾驶人的全程管控,进一步提升行业发展质量。

  同时,《征求意见稿》对重点货运源头的监管,将推动矿山、物流园区等源头单位完善装载管理体系,实现货运全链条规范化管控。

  降低行业安全风险,减少财产损失

  超限超载是引发公路交通安全事故的重要诱因,据统计,货车超限超载引发的事故占货车事故总数的比例较高,不仅造成人员伤亡,还导致公路基础设施严重损坏,增加了行业运营成本和社会公共成本。

  治理公路车辆超限超载,事关道路交通安全、公路设施保护、货运行业发展与广大货车司机切身利益。《征求意见稿》通过严打“百吨王”、强化联合执法、完善监控网络,将有效减少超限超载违法行为,降低交通事故发生率。

  对货运行业而言,交通事故的减少将降低企业和车主的理赔成本、停运损失,提升行业整体安全水平;公路基础设施的保护将减少公路维修养护成本,降低货运通行成本,间接提升行业盈利空间。

  同时,规范的执法流程和明确的责任划分,将减少因执法不规范导致的纠纷,降低货运企业的法律风险,为行业发展营造更稳定的环境。

  短期阵痛与长期利好并存

  需要注意的是,《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在短期内可能会给部分货运企业和个体车主带来一定的经营压力。

  一方面,不合规车辆的淘汰、非法改装的整治,需要企业和车主投入资金更新车辆、规范运营,增加了前期投入成本;另一方面,超限超载行为被严格遏制后,部分依赖超载提高运输效率的企业和车主,可能会面临运输成本上升、利润下降的困境,甚至出现短期经营困难。

  但从长期来看,《征求意见稿》的实施将推动货运行业摆脱粗放式发展模式,实现高质量发展。

  随着市场秩序的规范、恶性竞争的遏制,合规企业的盈利空间将逐步提升;车辆标准化、运营信息化的推进,将提高行业运营效率,降低长期运营成本;安全风险的降低,将减少行业不必要的损失,推动行业可持续发展。

  同时,《征求意见稿》的人性化设计,如部分地区试点的轻微超限免罚政策,也将在一定程度上缓解短期压力,实现监管与服务的平衡。(来源:中国汽车报、卡车之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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